5月7日下午15时左右,扬州市江都区荣华房地产开发项目发生一起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,导致1人死亡。
据了解,事故发生在地库项目工地,在安装桩机设备过程中,桩机上方的铁葫芦坠落,砸中1名安装工人(男,45岁,安徽亳州市人),伤者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。提醒!
注意防范高空坠物,
预防物体打击!在建设施工及检修施工作业中,最常发生的物体打击类型是:
高处落物伤人,包括工具、材料、边角余料、脚手架杆、扣件等坠落伤人;
堆垛材料较高不稳固而倾斜倒塌,对人员造成砸伤;
物体打击事故原因分析物体打击事故发生的原因,主要有如下几项:
1施工管理、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(1)在施工组织管理上,施工负责人对交叉作业重视不足,安排两组或以上的施工人员在同一作业点的上下方同时作业,造成交叉作业。
(2)片面追求进度,不合理地安排作业时间,不合理地组织施工,要求工人加班加点,导致安全监管缺失。
(3)安全监护不到位。
2人的不安全行为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导致违章作业等人的不安全行为:
(1)工作过程中的一般常用工具没有放在工具袋内,随手乱放。
(2)拆除的物料随意乱丢、乱堆放,甚至直接向地面抛扔建筑材料、杂物、建筑垃圾而不是使用吊车吊下来或用麻绳装袋溜放。
(3)随意穿越警戒区,不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行走。
3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技术及管理措施不到位,使用不规范的施工方法,造成物体处于不安全状态:
(1)物料堆放在临边及洞口附近,堆垛超过规定高度、不稳固。
(2)不及时清理高处的边角余料等垃圾,导致边角余料由于振动、碰撞等原因而坠落。
4个人劳动保护措施不全面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到位,劳动保护措施不全面:
(1)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没有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帽,或者安全帽不合格。
(2)平网、密目网防护不严,不能很好地封住坠落物体。
(3)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规范,作业面缺少踢脚板。
(4)拆除工程未设警示标志,周围未设护栏或未搭设防护棚。
防止物体打击的措施 1合理的施工组织管理施工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作业时,应避免安排两组以上的人员在同一地点进行交叉作业。如必须进行交叉作业,一定要采取隔离、防护措施。如非必须,不得安排作业人员加班加点,在必须安排作业人员加班时,也应一并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监督,做到“四全管理”。
2工作危险性分析,做好安全交底对作业过程进行工作危险性分析,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,避免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
(1)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下,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。
(2)作业过程中小型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,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。采取合理的安全防范措施
(1)安全通道上方应搭设双层防护棚,防护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坠落物穿透。
(2)临时设施的盖板等要固定。
(3)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,不得放在临边及洞口附近,并不可妨碍通行,堆垛不得超过规定高度。
(4)吊运一切物料必须由持有司索工上岗证人员进行指挥,吊运过程中不得发生碰撞。
(5)拆除或拆卸作业要在设置警戒区域、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。
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帽,采购的安全帽必须是合格的并应定期对其进行检查。
操作使用的机器设备,必须符合质量要求,带“病”设备未修复达标前严禁使用;排除设备故障或清理物料前必须停机。
禁止作业人员在防护栏杆、平台等下方有物件坠落危险的地方休息、聊天。